凯诺征地拆迁律师评估机构这样评估征地面积将会构成诈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9-09-30 16:44:33  阅读:1123 来源:自媒体作者:责任编辑。陈微竹0371

  价格评价是征收拆迁进程中必不可少的进程,假如在此进程中价格评价公司被利益唆使,虚拟征地面积或许将本不归于征收规模的土地进行评价,必然给国家产业形成丢失。

  某价格评价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22日建立,李某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2011年,某市某区政府下达土地冻住告诉,决议对两条高速之间的107平方公里土地进行冻住,冻住规模包含某镇某村等13个自然村。2013年7月初,该区测绘部分相关作业人员及某村相关乡民,共同对某村征收区域土地进行征收鸿沟确认作业,划定征收红线并用竹竿、红旗等标志物在征收鸿沟做了显着符号。

  于某某于2013年7月6日—8日间,在某村征收项目中,代表某价格评价公司担任对某村五社规模内多户农人土地的地上附着物的评价作业。于某某于2013年7月8日对王某某(另案处理)于2011年10月租借某村乡民9300平方米土地地上附着物进行了评价。在此期间,于某某明知王某某租借的地上两座温室大棚不在此次项目征收规模内,依然对上述两座温室大棚及大棚周边的数目进行评价和丈量,一起在明知王某某租借的某岭地仅有63平米在征收规模内的情况下,虚拟两座温室大棚及相应面积土地上的土地附着物,经过对上述大棚及地上附着物进行虚伪评价,虚增评价数额1501514元。一起经过查询发现,李某身为某价格评价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为使单位获取不法利益,指派评价公司作业人员对现已确定的地上附着物查询表中记载的附着物数量、单价与实践情况严峻不符,虚增很多评价数额,导致王某某等人欺诈1501514元达到意图,给国家产业形成巨额丢失。

  那么,针对本案中于某某关于不在征收规模内的两座温室大棚进行评价以及虚拟某岭地上的面积,其行为应该怎么确定?以及该单位和担任人李某又该承当什么样的责任?

  凯诺拆迁律师以为,该价格评价有限公司作为承当资产评价责任的中介组织,成心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情节严峻,其行为已构成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于某某作为该公司的评价人员,为协助王某某骗得国家产业,成心进行超规模虚伪评价,给国家形成产业丢失150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欺诈罪;关于李某身为某价格评价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成心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情节严峻,其行为已构成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

  那么什么是欺诈罪?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又该怎么界定?

  所谓欺诈罪是指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用虚拟现实或许隐秘本相的办法,骗得数额较大的公私资产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则,欺诈公私资产,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许没收产业。本法还有规则的,按照规则。

  所谓的供给虚伪证明文件罪是指承当资产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令服务责任的人员或单位成心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情节严峻的行为。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则,承当资产评价、验资、验证、管帐、审计、法令服务等责任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成心供给虚伪证明文件,情节严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分金。前款规则的人员,讨取别人资产或许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第一款规则的人员,严峻不担任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严重失实,形成严峻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一起,依据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则,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则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则处分。

  凯诺拆迁律师提示,法令的边界是清晰的,涉及到征地拆迁案子中的各环节的作业人员都应该仔细实行自己责任,经过投机取巧、招摇撞骗的行为终究将会遭到愈加严峻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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