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随着四川绵阳拆迁爆炸事件的影响,各大媒体便相继报出了全国各地拆迁项目中所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漏洞,使得征地拆迁问题成为当下的热门话题。
图片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这不,中国纪检监察报7月27日消息称,在湖南省衡阳市,4名党员干部因征地拆迁过程中不认真履职被处分追责。
此次事件中4人被追责的主要原因便是因为他们在拆迁工作中不用心、走过场,最终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47.74万元,幸而在发现此问题后将损失资金被全部追回。
4人在此次工作中的错误分别是:
其中一名参与此次拆迁项目实地测量登记的已退休工作人员尹某,有着11年的重点项目工作经验,所以在此次摸底工作中对自己很有信心。而正是因为这种“自信”与其内心默认为拆迁后期还会有人上门重新核实测量数据,使得他在摸底房屋面积时工作不细致,错将摸底平面图上的踏步长度“7.7米”写成了“77米”,导致被拆迁人陈某房屋摸底面积虚增359.725平方米。
而当地财评中心工作人员颜某不认真履行职责,因其认为征地拆迁并非是他们财评中心的事,且在第一次的监督过程中因摸底的办事员、居民对其存有敌意,对其提的建议也均不采纳,故而未能尽职尽责的履行监督责任,因此未能全程参与此次摸底监督,最后致使监督工作流于形式,致使他并没有及时发现错误数据。
另外,在区领导小组向被拆迁人陈某支付房屋拆迁补偿款前,当地就业区工会主席李某与副局长刘某两人本应有两次复核的机会,一次是摸底后审核房屋面积,一次是补偿协议签订后审核补偿协议情况。而就是这两道看似严谨的审核关口,两人却仅仅通过口头询问与大致浏览拆迁数据的方式来复核,以至于两人也未能发现其中的明显错误,造成国家资金损失247.74万元。
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拆迁人员工作不用心,而导致经办人的疏忽大意和不负责任。最终,当地区纪委分别给予尹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颜某党内警告处分,李某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
大家对于上述问题一定要自我警醒,此次事件虽未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但不可不预防的是在我们经历拆迁时,若相关的拆迁工作人员有以上4人工作不细致、不用心的履行自己的职责,那将可能会大大损害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凯诺律师团队拆迁现场拍摄图
所以,在拆迁工作无论其是否用心,认真,细致,而作为被拆人,我们一定要紧把以下关口,不容更改。
首先,在征地拆迁中一定要坚持最基本的要求,便是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这是征地拆迁中必须要坚持的底线。
其次,一定要坚持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因为很多拆迁方通常利用高额的拆迁奖励与口头承诺来诱惑被拆迁人提前签订补偿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而在你签订协议时,可能协议中所填写的安置房并未建造完成,甚至可能还是处于审批阶段也就是荒凉的土地一片。这样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并无保障的,不知要等到何时才能安置,所以一定要在见到实物的安置房并查看验证房屋质量并无问题后,再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将安置房的地理位置、楼层、房号、朝向、面积、交房日期以及逾期交房等相应的违约责任一定要仔细标注清楚,尤其是违约责任标注的越清楚对你个人才越有利。
最后,便是拆迁补偿标准的问题,关于拆迁补偿标准一定要做到自己心里有数,自己要有一个自家房屋等价折算后大致补偿的价位,对于拆迁方给出的补偿金额不达标的则一定不能轻易签订补偿协议,并且一定要依据当地附近同等情况房屋的市场均价来作为拆迁补偿标准。最后,需要注意的就是在拆迁中面对拆迁方下发的相关拆迁文件一定要尤为谨慎,不知道该不该接收该文件或者在此过程中有其他拆迁相关法律难题时都可及时求助专业拆迁律师,谨防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